关于拆迁安置时的的遗产纠纷 黎先生您好,我想咨询的事情是关于遗产继承纠纷问题。我妈妈一共三姐妹,因为没有儿子所以我外婆和外公(后称奶奶爷爷)招我爸做了上门女婿已经20多年,我两个姨娘也出嫁多年。外婆06年去世,外公11年去世,去世前都与我们同吃同住,并且他们去世后由我父母操办身后事,在农村的风俗里儿子或者留在家招女婿上门的女儿是有义务把父母养老送终,有权利继承父母留下的财产,家里老屋我们一直居住到今,但是房产证实我外公名字,外公去世突然所以没有更改产权。去年9月份家乡发洪水把老屋所在地区淹没,现在政府招开发商合作开发搬迁,我家依照补偿方案可以得到房子300多平方(现只有初步补偿方案,具体补偿协议还没有签署)然后我两个姨娘要求和我妈三人共同分补偿所得房子。请问黎先生,这个情况我家怎么处理。
2013-02-24 21:46 离离洛(四川-凉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3-02-25 04:17
遗产应当由你母亲和她的姐妹共同继承。你母亲可以要求适当多分。
2 孙新律师 2013-02-25 08:09
按遗产继承解决,你父母可以要求多继承一部分。
3 110网律师 2013-02-25 09:47
你好!属于你外婆的遗产应当有法定继承人均等继承 ,你父母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可以主张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