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签,发生第三方安全事故应如何赔偿 甲乙双方在尚未谈妥条签订合同的情况下,甲方因为工期的原因要求乙方提前施工,乙方在一违法建设工地施工时发生了人生伤害事故(因建设工地吊装缆绳断裂,下坠物砸伤乙方施工人员)。事发后甲方又擅自将该工程承包给他人,请问1、一审判决要求乙方全部负责伤者一切费用是否合理。2、在乙方申诉到中级人民法院时是否可以要求追究第三方(违法建设工地施工方)责任,法院是否应予以支持。3、甲乙双方在合同未签生效的情况下,双方属于什么关系。4、建设工地施工方是否应承担责任。5、甲方现将工程承包给第三方,是否可以视为甲方未认可双方合同,从而认定为甲乙双方为雇佣关系。
2013-10-03 09:57 法律咨询12……(四川-达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0-03 10:06
按照过错赔偿的
2 尹朝阳律师 2013-10-03 11:15
一、须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主张;二、在二审时不能提新的诉讼请求,否则法院只能能调即调,不能调则告知另行起诉;三、甲方是将工程承包给第三方是有效。建议在律师指导下依法处理或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