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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房屋转让方面的法律问题!
一个房屋转让方面的法律问题! 我想问一下,我一个朋友现在买了一处房子,因为某些原因不能马上更名过户,要一年半以后才可以真正过户。买方和卖方签了一份公正书,公正书上注明卖方授全买方代理其,处置该住房的买卖,更名,过户。 
房款已经全付清,我不明白,就这份公证书,就可以证名房子属于买方了吗?
2008-09-05 16:20 wjuwju(吉林-长春)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09-05 16:27
可以的,凭公证书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2 110网律师  2008-09-05 16:26
从法律上讲房产必须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所有权才真正转移。
3 张树青律师  2008-09-05 16:39
只有办理过户手续后,房子才属于买方所有。
4 孙新律师  2008-09-05 16:39
可以凭借公证书办理过户手续。
5 110网律师  2008-09-05 22:07

  你的情况大概是和房屋中介签的合同吧,中介这种做法是为了逃税的惯用手段。房屋不过户就不用交税,中介转手卖了就能获利。房屋交付以后并支付了房款,房屋所有权就转移给买方。由于房屋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因此从法律上来讲房屋所有权仍然属于卖方,买方仍然不能随意出卖房屋,这就是为什么买方要办理公证书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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