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辞职,老板油索要赔偿的问题 2013年7月8日进入上海乐英实业有限公司工作,老板当时谈好的试用期是3个月(起初老板说会给我签合同,但是最终没签),突然9月29日说要延长一个月的试用期,并且平时周一至周五加班没有加班费。回去想了一下,不想延长,更不想每天下班后无偿劳动,就在9月30日提出离职。我和同事要求补齐我们上个月老板没发足的工资和9月7日周六那天的加班费,于是老板就开始翻旧账说要我们赔偿之前打印宣传册的钱(宣传册设计是我们设计的,但是是经过老板确认后发给打印公司打印的,打印好后发现有个数字放错了地方)。结果老板连我们应得的工资都没有给足我们。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求助啊!
2013-10-01 10:43 mia的问题(上海-闵行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3年10月01日 10时57分
您好,您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对中次啊不服的话再向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是必经程序。您需要提供能证明上述所说情况的证据。另外,打印宣传册的钱不应该由您来承担,这是公司应该承担的成本。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10-01 10:50
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