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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以下雪为由延期交房
开发商以下雪为由延期交房 石家庄创世纪房地产下的凯旋城,以2009年持续半个月的大雪为由将2010年6月31、8月31日的交房日期以不可抗力延期到11月31日,赔偿他们定的是所交房款每天万分之一计算。而且在现在手续不全只有土地使用证、规化证、施工许可证,规化证上写的是办公楼而不是住宅,这个在以后费用中和住宅有哪些不同的? 
问题补充:关于凯旋城晚交房的说明及公告

尊敬的凯旋城业主:
    2009年11月石家庄遭遇特大暴雪,按市建设局通知,要求在建工程一律停工(燕赵晚报2009年11月12日A06版刊载),故凯旋城建设工程被迫停工,至2010年4月化冻后方恢复建设,因上述不可抗力,4#5#楼不能按时交房,综合停工时间及年后工程恢复时间的延误,定于2010年11月30日开始办理交房,若晚于20010年11月30日仍不能开始办理交房,则每逾期一日,我公司按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进行赔偿,因此对各位业主造成的不便,敬请详解!!


(凯旋城2010年8月31日前已经完工楼下商铺于2010年7月已经开业)
2010-09-07 10:42 chench……(河北-石家庄)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9-07 10:44
属于不可抗力。
2 孙新律师  2010-09-07 11:26
1、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你方可主张合同无效,要求双倍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
2、如果你想要房子,不打算退房,那可以按照当时合同约定情况要求对方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3 孙新律师  2010-09-08 17:30
下大雪已经明确不属于不可抗力,你可直接起诉要求对方承担延期交付的违约责任,也可主张合同无效要求双倍返还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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