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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订婚彩礼的若干问题。
关于订婚彩礼的若干问题。 我小姨子和他以前的对象同居四年,期间两年前收了男方家里6万的订婚礼金。谈对象之前我丈母娘就一个要求要在青岛买房,男方说家里答应没问题,但四年过去了,没有完成买房的承诺。今年初因为男方无意在青岛买房,他们就分手了,分手后男方说这6万的彩礼钱不要了。到今年9月份他们又来要钱。这钱我丈母娘已经买了养老保险了,家里没钱还他们。我之前说要帮我丈母娘还这钱,但是丈母娘要跟男方算算这几年的青春补偿费,对方不给。这样,我就不能还他们钱了,他们是不是应该起诉我丈母娘,起诉不到我身上把?我丈母娘家里没钱,也没法执行把?
2013-09-21 09:59 datieb……(山东-青岛)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3-09-21 11:25
你好,起诉不到你身上。
2 110网律师  2013-09-21 10:07
一般彩礼结婚不成应当退还,退多少会具体分析
3 何翠主任律师  2013-09-21 10:08
未结婚的话,彩礼应当返还
4 徐道德律师  2013-09-21 10:16
肯定不会起诉你的身上。关于是否要返还财力的问题。在司法审判中,法官自由裁量权比较大!不好给你说准。但是如果对方有证据证明给你了6万,是要返还部分的!
5 朱君秀律师  2013-09-21 10:20
答:女方是被告,不是丈母娘。应当返还彩礼。青春损失费得不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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