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间,按合同约定维修房屋时不慎失火,致使车间与存放在内的货物全部毁损,这个损失该由谁来承担?? 我们出租对方车间两座,因其中一座车间有漏雨现象,按合同约定我们找了一支专做防水的队伍为其维修,并把此工作承包给了这支队伍。在维修过程中操作工不慎引起了火灾,致使我们的车间及其存放在内的货物全部毁损。结果对方把同样是受害者的我们按违约告上了法庭,并且随即赶造了200多万元的白条要求我们予以赔偿,请问各位律师专家对方的要求是合理的吗?到底这个损失该有谁来赔偿呢?我们算不算是违约呢?
2013-09-17 15:41 王淑贤(山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09-17 16:22
及时诉讼。。。。
2 周斌律师 2013-09-17 15:44
应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3 李建成律师 2013-09-17 15:48
您好!应该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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