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否有权利,在我提交辞职报告以后,以事情未了解为由,不允许员工辞职 因在职期间帮公司签订了两个大单,现在资金已到了一半,还有一半资金对方公司短时间内无法支付,现我已提出辞职,公司以事情未了解为由,禁止我在一个月以后走人,而且还要留三个月保证货物如果发生什么质量争议,必须由我承担责任,由于我们是销售单位,如在职期间,业务达不到一定水准,还要克扣我的工资
2013-09-13 20:16 cancer……(江苏-无锡)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9月13日 23时34分
公司的做法不合法,上述只是一般情况,每个案件都有自身的特殊性,最好是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为更好的解决你的问题,你可以直接电话与我联系,这以便更准确的作出分析。
2 110网律师 2013-09-13 20:37
满一个月之后即可辞职的。
3 周斌律师 2013-09-14 10:21
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按劳动合同规定,提交辞职报告一个月后可以走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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