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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30天书面提交辞职报告,公司不经员工本人协商,即日要求走人
关于提前30天书面提交辞职报告,公司不经员工本人协商,即日要求走人 本人打算3/22日于公司离职,所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前30天,打算于2/20号向公司递交申请辞职报告。报告中我本人也明确表示要做到3/22日那天。
如果公司不经我协商直接让我递交辞职报告的那天就走,我可以坚持自己立场直到3/22号再走么?
前提:我是打算做到3/22号再走的,其他工作暂且先不找,【自己另作打算。

以及我知道 公司可以让员工提交报告之后走人前提是要双方一致协商的。

在一切遵守当时公司录用合同中规定的条例下,公司可以单方面不经与员工协商就让其走么?
望详细回复!不甚感激谢谢
2013-02-16 10:55 莫喜碧(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戴海龙律师  2013-02-16 10:57
公司可以提前让你离职,但应照常支付工资。
2 时瑞芳律师  2013-02-16 12:40
你提出离职,公司可以提前批准。
3 李军律师  2013-02-16 12:45
公司不可以让你提前走,否则,公司涉嫌违法解除,你可主张赔偿。
本人是专业劳动法律师,记住电话,详情,可来电联系预约面谈。
4 110网律师  2013-02-16 12:57
提前30天通知单位离职,是你的法定义务,单位可以同意你提前离职,单位并未违反法律规定。
5   2013-02-18 13:59
提前30天是对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必要条件,但是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确定这样的请求,所以是合情合法的。工资结算到办理完离职手续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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