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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算不算是违反了法律?
这样算不算是违反了法律? 我是一个外地打工的,在这边找了一个房子,住了有4个多月了。每个月的8号付房租230元,因为上个月经济有点紧张。。提前和房东说过几天会给。。托了大约有一个星期, 后来临时有事要去对象那,结果就耽误了一个月。中途没有时间回来。也没有房东的电话和联系方式,今天回来的时候。。找他交钱,结果他早就把我住的房子租出去了。而且还撬了我的锁,把我的衣服和行李以及一些东西都丢掉了。我那些东西大约有四五千块钱,主要是衣服,我现在很纠结。他蛮不讲理,我想问问这个算不算触犯了法律?我应该怎么办?
2013-09-11 13:05 songha……(上海-嘉定区)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09-11 13:44
建议报警
2 唐政律师  电话:13917690418  2013-09-11 14:11
你可以诉讼索赔
3 宋丽伶律师  2013-09-11 13:11
你好!

建议报警,要求房东进行赔偿。
4 110网律师  2013-09-11 13:13
你构成违约,但房东的做法也不妥当,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5 王晔律师  2013-09-11 13:22
可以要求房东赔偿他扔掉的你的东西
6 110网律师  2013-09-11 13:26
可以要求房东赔偿损失的财物。
7 白崇城律师  2013-09-11 13:47
要求赔偿
8 曹玲律师  2013-09-11 14:14
报警,要求房东赔偿!
9 张向锋律师  2013-09-11 15:01
要求房东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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