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月发工资后是否就不能拿到生育津贴了? 您好,我是2013年2月2日生的宝宝,产假是从2013年2月2日开始,到6月10,总共128天!公司给我上有生育险。我交完材料,报销回来之后,公司以每月发给我2200元工资后,报销的金额低于每个月给我发的工资,就不发给我生育津贴了。这种情况合理吗?我还想这公司继续工作,怎么样做才能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维护我的权利呢?
2013-09-06 14:20 zhangc……(北京)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9-06 14:21
你好,不合理,应当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如果你还想继续在这工作,那么解决的办法就是协商,此外你可以选择申请仲裁维权。 我的补充: 2013-09-06 14:22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关系实际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
2 李建成律师 2013-09-06 14:27
您好!是不合理的!
3 孙新律师 2013-09-06 14:30
根据你陈述的情况,公司的做法不存在问题,公司已经正常支付了你生产期间的工资,且支付的工资高于已经报销的生育津贴,你不能要求公司将生育津贴支付给你。
4 孙新律师 2013-09-06 14:48
是不合理的!
5 乜庆祥律师 2013-09-06 15:06
是不合理的
6 怀向阳律师 2013-09-06 22:13
不合理,应当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你可以与公司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你可以与公司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