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面原因解除合同,有没有额外补偿? 我去年报了一个早教班,还赠送了一些课时。最近接到负责人的电话,说投资人去世,机构要解散,所以按没上的课时退费,但送的课时不能退。首先,我认为这是因为机构的原因解除合同,请问是不是应该获得额外补偿?另外赠送的课时,虽然是额外赠送,但毕竟影响了我当时的选择,真的不能退吗?谢谢
2013-09-05 12:40 bency(北京)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3-09-05 12:46
应该赔偿损失
2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3-09-05 14:55
可以追究违约责任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9-05 12:43
是对方违约,应当赔偿你的损失。
4 李建成律师 2013-09-05 12:45
您好!是对方违约,应当赔偿你的损失
5 孙新律师 2013-09-05 12:48
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可以要求赔偿
6 110网律师 2013-09-05 12:51
你好,如果公司无故跟您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我的补充: 2013-09-05 12:51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7 孙新律师 2013-09-05 12:53
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8 怀向阳律师 2013-09-05 15:39
你好,依据你与早教班的协议约定办理。合同解除,未实际上的课程应当退还,另外,需要依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9 丁磊律师 2013-09-05 20:06
单位违法,可收集证据,申请仲裁,依法要求赔偿,劳动赔偿金计算问题专业,我们可以帮助您,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