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房屋租赁条款该如何认定 2009年九月我与承租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当时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是租赁期限是五年,租赁费一年一定双方进行协商,签订合同当年是2万元,但在书写过程中“...租赁费一年一定双方进行协商......年租金2万元...”现在一年期满,房租已经普遍上涨,我要求提高房租,对方说合同订的是每年2万元不认可一年一定的。我该怎么办,法律应如何认定
2010-09-02 01:00 Oxc8308(内蒙古-呼伦贝尔)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9-02 08:29
应该认定为每一年双方重新协商租金。你最好把合同的全部都打上,才能更准确地理解。
2 孙新律师 2010-09-02 20:23
拿着合同找律师当面咨询。如果合同条款可以做出两种 以上的解释,法院一般会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