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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手房买卖
关于二手房买卖 甲现住一套房子,房本是其父名字,但其父已经去世,且没有遗嘱,家有母亲和弟弟,甲现想卖掉这套房子。请问:甲先去公证处将这套房子公证到自己名下,然后和我签买卖协议,这时交首款2万,之后他把房本给我让我去办理过户,过完户付清余款。请问这样的程序是否有风险?后续是否会有纠纷?
2010-09-01 17:44 tMr5806(河南-郑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9-01 17:57
只要能够办理过户就没有什么问题。
2 110网律师  2010-09-01 18:51
有风险。因为甲父亲生前的财产,除甲父明确表示赠与给甲,否则此房应该按遗产由被继承人继承。如果此处提到的房屋属甲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甲仅有1/6的继承权,甲作为房屋的共有人,只能在征得其母亲和弟弟同意才能将房子卖给你。再次,即便是把房子卖给你,也应当是先将房子过户到自己的名下,再转卖给你。
3 110网律师  2010-09-02 13:25
甲无权买房子,没有其母亲和弟弟同意,甲无权处理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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