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是工伤? 妹妹是刚毕业的学生,2013年7月份去餐厅上班,是做服务员的,餐厅里管事的是老板的妈妈,8月12日下午餐厅里吃饭人多,厨房的忙不过来,后来老板的妈妈就安排我妹妹去厨房帮忙,后来我妹就被菜刀砍到一只手的4个手指,食指和中指比较严重。想问问李律师这算是工伤吗?如果老板的妈妈不肯赔偿,那我们应该怎么办?怎么索赔?需要医院开证明吗?开证明,如果需要开证明,是开哪一种证明?
2013-09-02 08:42 187762……(广西-柳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09-02 09:50
属于工伤
2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3-09-03 11:17
你好,属于工伤,尽快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按照鉴定结果享受相关待遇。
3 陈晓云律师 2013-09-02 08:50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确定。。
4 胡爱军律师 2013-09-02 08:54
属于工伤,如果单位不申报的,你们可以自己在一年内申报工伤认定
5 110网律师 2013-09-03 15:27
属于工伤,尽快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按照鉴定结果享受相关待遇。
6 罗海华律师 2013-09-05 19:32
应当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