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不了男方的打骂,什么都不想要,只想离婚.男方让我赔偿,我该怎么办? 我是94年10月结婚的,房子是94年4月盖的,11月拿的房产证,是男方在单位打的报告盖的,98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改成男方父亲名字,但是他父母一直没有来居住过,期间的装修都是我们自己的,还买了车一辆,现在我不想要财产,前提是我没有正式工作,孩子我负担不起,但是今天男方打电话说,要给孩子找个好的学校,让我支付赞助费及男方的精神损失费十多万元,还编出债务十多万元,说我要是拿不出来,让我父亲替我支付,我想请问下,我一没有正式工作的净身出户的女人,没有住房,没有存款,要向他支付那么多的钱吗?如果我支付不出,我父亲有意务替我支付吗?在线等待解答!谢谢!
2010-09-01 11:00 vMy6915(江苏-南京)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9-01 11:05
不必赔偿,债务需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才是夫妻共同债务。你不必着急,如需帮助我可为你提供法律援助。
2 孟凡营律师 2010-09-01 11:07
1\如果已经考虑清楚,双方对相关事宜协商不一致,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离婚诉讼是要处理好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
2、对于财产分割问题,关键是共同财产的界定。建议离婚时先查清家庭财产的状况及共同财产的线索,必要时做好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工作,以最大化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要注意财产的变动以及债务情况,防止对方恶意转移财产、伪造债务;
3、对于子女抚养权,法院判决时依据“对子女成长有利”的原则,如果你要主张抚养权,则要从“你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对方不利”两个方面来举证和辩论;
4、你不想要财产不能最大化的争取自己的权益,反而更为不利;该争取的还是要争取,哪怕最后你放弃财产权利;
如果需要,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帮你处理相关事宜,指导和帮助你收集审查相关证据,以最大化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2、对于财产分割问题,关键是共同财产的界定。建议离婚时先查清家庭财产的状况及共同财产的线索,必要时做好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工作,以最大化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要注意财产的变动以及债务情况,防止对方恶意转移财产、伪造债务;
3、对于子女抚养权,法院判决时依据“对子女成长有利”的原则,如果你要主张抚养权,则要从“你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对方不利”两个方面来举证和辩论;
4、你不想要财产不能最大化的争取自己的权益,反而更为不利;该争取的还是要争取,哪怕最后你放弃财产权利;
如果需要,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帮你处理相关事宜,指导和帮助你收集审查相关证据,以最大化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