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以及拖欠保险金 我是2003年到2010年在单位工作,在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单位终止了劳动合同并拖欠了保险金。当时单位只给我补偿了三个月的工资。我想请律师帮我讨一个公道。想咨询一下聘请律师的费用。
2010-09-01 07:54 chenka……(北京)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9-01 08:30
单位在你的合同期限内终止合同属于违法行为,你应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赔偿,补缴社保费用.协商不成,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同时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律师费用与律师协商确定.
2 孙新律师 2010-09-01 09:01
公司应当补偿给你14个月工资标准的补偿,且应当为你补缴社会保险金。
律师费用可协商收取,不确定
律师费用可协商收取,不确定
3 陈晓云律师 2010-09-01 09:05
1、单位很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应支付约14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赔偿。
2、可要求补交保险或保险赔偿。
2、可要求补交保险或保险赔偿。
4 贾金勇律师 2010-09-01 09:08
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单位补缴相关保险;
律师费用可以协商。
律师费用可以协商。
5 孙新律师 2010-09-01 09:15
一般的劳动争议案件,北京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代理费一般收费在3000元。
6 赵江涛律师 2010-09-01 09:17
可以要求14个月工资补偿
7 孙新律师 2010-09-01 10:05
您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金。以及补缴保险金。
8 李建成律师 2010-09-01 10:22
应当补偿你14个月工资,要求补缴保险
9 祝永根律师 2010-09-01 11:03
你好!
你可以要求补全保险并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你可以要求补全保险并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