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的工伤赔偿问题 今年三月我父亲入职,在一个小工厂打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四月份在上班期间,不小心扭伤脚踝,挺严重的,在床上躺了差不多两个月,期间医疗费由老板负责,后来七月份在还没完全痊愈的时候,被老板要求上班,我父亲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工,又不想让子女操心,在上班一两个月的时候,老板经常挑刺,后提出辞职,现已离职,担心以后生活的不便,请问,现在能追究赔偿问题吗?该如何维权?
2013-08-30 10:16 tancai……(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柴海艳律师 2013-08-29 14:15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以后,可以要求单位承担工伤责任。
2 陈晓云律师 2013-08-30 10:22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确定。
因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你父亲辞职的,还有权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的工资。 我的补充: 2013-08-30 10:23
因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你父亲辞职的,还有权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的工资。 我的补充: 2013-08-30 10:23
因无合同,你父亲还可要求双倍工资。
无社保的,还有权要求社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