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问题 您好!我一朋友人满十八岁了,但是身份证上未满十八岁,在深圳进厂打工近一月,填了入厂表并办了工资卡,上班期间发生烧伤,目前正在医院治疗,厂已拨20万元在医院作为治疗费。请问以后请求工伤赔偿应该着手什么?恳求解决为盼,谢谢!
2013-08-28 09:56 wzg@12……(贵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梁森律师 电话:15902077510 2013年08月28日 10时01分
你这种情况,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2 110网律师 2013-08-28 09:57
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伤残等级进行赔偿
3 110网律师 2013-08-28 10:13
您好!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结论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