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养病工资怎么计算? 和企业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已经上班两年了。最近因为最大疾病要做手术需要耽搁20多天的时间,请问在这期间工资是怎么计算的?
2013-08-24 19:56 周小曦(重庆-长寿)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宰宇律师 2013-08-25 06:27
重庆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
第四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第四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