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计算 我是一名下岗职工。我在单位2003年1月因工受伤,单位一直扣押我的工伤文件,没有给予我赔偿。在2011年我经上访找到工伤文件并在2012年经劳动部门鉴定为10级伤残。但是至今单位未给予我赔偿。请问,这个赔偿金该怎样计算?
2013-08-23 13:19 tsp_88……(四川-达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都燕果律师 电话:13980616860 2013年08月23日 13时20分
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08-23 13:26
你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3 尹朝阳律师 2013-08-23 16:31
你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并按工伤程序主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