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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定此借款是个人行为还是公司行为
如何判定此借款是个人行为还是公司行为 原公司法人张某向周某出具一份借条,内容如下:今有张X向老友周X借款,因厂里进货资金需要,借款伍万元整,于一个月后归还。借款人:签名,日期。(借条上没有写明公司名称,也没有盖上公司公章)
之后张某法人代表更换了其他人,那么这笔钱是由张某本人承担,还是有公司承担?
2013-08-20 09:05 jane40……(江苏-无锡)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电话:18018220358  2013年08月20日 09时14分
是个人行为
2 110网律师  2013-08-20 09:40
你好,是个人行为。
3 何翠主任律师  2013-08-20 09:40
若有证据证明是厂里借款的话,可以把张某与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有法院根据证据材料决定谁承担责任
4 110网律师  2013-08-20 17:30
按照借条看是个人借款。上述只是一般情况,每个案件都有自身的特殊性,最好是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为更好的解决你的问题,你可以直接电话与我联系,这以便更准确的作出分析。
5 110网律师  2013-08-20 18:56
由其本人承担,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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