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推说公司行为是否合理 一个人借款,借条上无单位名称及签章,借款人为该公司法人之子,现推说:借款人当时是为其母亲代替公司行使权力借款,拒还款。借款时有借款人一朋友也在场,并未明确是其公司使用,不予赔偿是否合理?诉讼法院扣其借款人固定财产用作偿还已判决,现借款人仍上诉称其为公司行为,不予偿还是否合理?应该遵循哪些法律条款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2011-01-10 00:28 a11122……(河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1-10 10:25
借款人的说法不能成立,其证明不了借款系代表公司的行为,就应当对借款承担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