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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维权
劳动维权 你好,张律师。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在某职业学校上了两个月的班,六月底我因回家考试向校领导提出请假一个月,领导同意了。请假期满后我没回到岗位,叫同事帮我代交了辞职书,现在不发六月份工资给我,说我旷工。我是六月26号请假走的,而且六月份我没有周末,每天从早上八点一直上到晚上十点,除去请假整整上了24天班,现在讨回六月的工资却不给,以旷工等各种理由,类似情况的其他同事都给了,我没签合同,他们学校也不签合同。我现在该怎样维权?谢谢了。
2013-08-19 23:34 樱香嫣然(云南-昆明)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08-20 00:29
去申请劳动仲裁吧。
2 杨涛律师  电话:15207932068  2013-08-21 13:08
去申请劳动仲裁
3 江珍来律师  2013-08-20 05:17
你好,你这种情况离职时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在司法实践中,怎样收集证据、收集什么样的证据对裁决的胜诉与否是非常关键的。在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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