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拖欠工资 本人2013年在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四季花园建筑工地打工,是做工程电工的,在今年五月份到七月十八号工程完工,老板一直拖欠我们工资不给,催要多次,老板说;承包商不给他钱,他也不给我们钱,我们老板是承建商,上面有;开发商,承包商,和承建商,我们无奈的情况下,告到县劳动局,在劳动局以备案,可劳动局的答复是,耐心的等待,走司法程序很慢的,少则几个月,多则无限期,,,我想请教一下,农民工要钱就这么难吗?走劳动司法程序也要这么慢吗?为了讨要工资,我以误工一个月了,现在我没有经济来源,生活出现危机,更给我精神上造成很大的打击,我真的快要崩溃了,,,我能不能向老板追加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希望你能在百忙之中给与解答,谢谢!
2013-08-19 06:25 lnjzta……(辽宁-鞍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刘青芳律师 2013-08-19 06:44
你好,劳动仲裁是有期限的,不是无限期!
如果劳动仲裁委员会超期审理,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如果劳动仲裁委员会超期审理,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2 胡爱军律师 2013-08-19 07:40
可向劳动局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3 王作勇律师 2013-08-19 16:22
劳动部门的这种答复是不太负责任的,建筑工地拖欠工人工资是不合法的,劳动部门查实后可以直接拨付一定的工资保证金予以支付。具体事宜可以来电或者委托律师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