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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权益被侵犯怎么保护?
未签劳动合同,权益被侵犯怎么保护? 本人在一民营企业工作两年,因为不堪上司的人身辱骂,且以怀孕,便在第二天没有上班,准备到上一级公司反映,一直来回奔波一个星期,但未有合理解释,我到公司递交辞职信,但公司以我无故旷工为由,当时已经给辱骂我的上司说过要去反映情况且我公司一直有后面补交请假条的情况,我要补假条但又遭到侮辱并以两倍克扣我半月工资,因为未签劳动合同,而他们的克扣我工资的行为是否合理?真心的请求大家的帮助,我应该具体怎么办?谢谢。。。
2010-08-26 15:02 nhjrf(新疆-阿克苏)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8-26 15:05
公司没有任何权利扣除你的工资
同时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向公司主张上班至今的双倍工资作为你的赔偿

具体可以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2 易明律师  2010-08-26 16:34
建议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3 李建成律师  2010-08-26 17:21
不能扣你的工资,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向公司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
协商不成,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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