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不到一个星期空调坏了该由谁负责? 我是8月4号租的房子,8月10号空调突然不出风了,叫房东休空调的来看说是空调电机坏了。房东说让我自己承担费用,说空调交给我的时候都是好的。现在房子交给我了就该由我负责所有费用,我说房子这个月租了不租了。她说押金退不了,是我自己违约的。请问这样该找谁来协商?
2013-08-10 14:04 胡梦娇(重庆-涪陵)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宰宇律师 2013-08-10 14:20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3-08-10 14:20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没有约定租赁的房屋及其设施的维修义务归哪一方时,由出租方负责维修。因此,出租方不维修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因此,你可以将此规定向其说明并协商相关事宜。如果他不同意维修,你可以请居委会等来调解,还不能和解时,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房东的违约责任。必要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