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吗? 男方户籍在南充,但已离开一年以上,所在地经常换。女方户口在广东,结婚登机也是在广东,现在女方找不到男方,请问女方可以在广东起诉他吗?
2013-08-08 16:01 zizi66……(四川)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8月08日 16时04分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 邹连香律师 2013-08-08 16:04
你好,没有经常居住地的,需要在被告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
3 杨振中律师 2013-08-08 16:04
需要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
4 都燕果律师 2013-08-08 16:05
建议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是可以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的
5 孙新律师 2013-08-08 16:08
这种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
6 110网律师 2013-08-08 16:10
你好,可以的。
7 郭光律师 2013-08-08 16:19
可以的,但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