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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五个月一方出走失踪,能否起诉离婚?在原告所在地能否起诉
结婚五个月一方出走失踪,能否起诉离婚?在原告所在地能否起诉 经人介绍认识外省女孩并结婚,结婚前按当地习俗给彩礼几万元,其中2万用于购置嫁装。结婚5个月左右离家出走,当时怀孕2个月左右,经多方打听找到并接回,没过多长时间又走了,手机号也更换,对方家人也不告诉联系方式,只是跟别人说孩子也没了。长时间不回家也不想让男方知道他的联系方式,现在男方想提起离婚可以吗?并且对方户口不在本省,且女方也不在户口所在地居住。能否在原告所在地进行起诉,请帮忙
2013-03-01 17:52 sjz466……(河北-石家庄)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3-03-02 14:15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2 吴明勇律师  2013-03-01 17:55
怀孕期,男方没有起诉的权利,一般只能到被告住房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 孙新律师  2013-03-02 20:58
如果夫妻感情却是破裂,可以协议或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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