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城管打成轻伤要求赔偿 六月份被城管无理由殴打,经司法鉴定为轻伤。住院两周,医疗费之类花费1万3左右,在当地派出所协商解决,对方只赔偿1万3千元,外加3千元精神赔偿。感觉对方欺负人,赔偿太少,不能接受,现在该如何办?
2013-08-06 11:38 buyaxu……(湖北-鄂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3-08-06 18:48
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2 张 静律师 2013-08-06 11:53
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3 武昌陈哲律师 2013-08-06 11:58
可以追究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