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逾期未交房 我2008年8月在贵州安顺买了一套商品房,合约上说2009年4月16日交房,但至今尚未交房,只是让去拿钥匙,房产证也没办下来,说是验收不合格,原因房产商说是2007年凝冻和国家要求房产商加保暖墙以及煤气管道等,所以至今验收不合格才导致晚交房。现在我要求赔偿,但开发商不按合同赔偿,只能按当地的房租付租金给我,说是由于以上说的政府行为,而合同上说的政府行为是不赔偿的,还有就是现在还没正式交房,要等正式交房再谈,我想问问我现在该怎么办?是不是要请个律师?
2010-08-24 14:00 LLr1789(贵州-贵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8-24 14:12
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对方的说法不构成不可抗力。
2 陈万莉律师 2010-08-24 22:33
实际迟延交房的原因并不能构成法律上免责的不可抗力,所以房开商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但是违约责任的主张不是必须等到交房才主张,可以先主张到诉讼之日,之后的违约可以待交房后再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