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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编制理由不经当事人认可,随意降低工资标准码?
公司可以编制理由不经当事人认可,随意降低工资标准码? 由于工作上的一些观点不同,总经理找了个工作上的问题,要扣我2500元,我知道要扣这么多后表示不接受,准备向劳动局反映,总经理一看这样扣有风险,就又编制了个其他理由比如报表不真实,没有我认可的情况下,降低了我的工资级别还扣2500元,请问公司这么做违法吗?
2013-08-05 21:26 SWH197……(广东-广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3-08-05 21:29
投诉到劳动部门
2 110网律师  2013-08-05 21:47
到劳动部门投诉
3 江珍来律师  2013-08-06 00:34
1、公司做法严重违法,你可以以克扣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2、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金。
3、具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 陈贤良律师  2013-08-06 16:11
违法,到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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