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公司法律咨询
公司工作地点变更
公司工作地点变更 公司从西青搬到塘沽,搬家前一直不提协商的事儿,彻底搬完之后才提议员工签迁址认同书)。。

如果员工跟随搬家,并在收到公司的迁址认同书 时,拒签表达不同意

那么:
      1.公司搬家后才提议每个人签变更协议,是不是先斩后奏?合理吗
    2.员工跟随搬家了,这个算行动认同吗?还是搬家时间达到一个月以上才算行动认同?如果这样一个月后再申请仲裁,还有时效吗
2013-08-02 22:00 huan99(天津-西青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8-02 22:08
员工可以不搬家,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 110网律师  2013-08-02 22:18
员工可以不搬家,了一要求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 孙新律师  2013-08-03 08:21
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4 孙新律师  2013-08-03 12:41
员工可以不搬家,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5 孙新律师  2013-08-04 00:24
原合同虽未进行书面变更,但实际履行中已进行变更,一个月不提异议视为认可。再主张权利不再支持。因此不要超过一个月
6 王德民律师  2013-08-10 23:33
工作地点属于劳动合同中的主要条款,该条款变更的,需要签订补充协议,所以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是因为单位迁址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