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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拖欠员工工资
关于公司拖欠员工工资 2012年5月14日公司解聘我们,本在离职前公司打算发5月份的工资,以及我们的业务提成,但因与公司谈赔偿没达成一致,我们决定去劳动仲裁,公司知晓后,就只发了5月份的基本工资,为发我们的提成,这样算拖欠员工工资吗?可以去劳动监察局告公司吗?
2013-08-02 17:43 CYLY19……(广东-广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电话:13925083225  2013年08月02日 18时11分
单位违法解雇你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你也可以直接一对一留言给我,我会第一时间回复你。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08-02 18:18
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3 110网律师  2013-08-02 18:52
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4 刘振海律师  2013-08-02 19:13
可向公司所在地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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