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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房产怎样分割?
离婚后的房产怎样分割? 结婚的时候,买的房子没有过户,只是签的协议,而且签的协议是同以老人的名义签的,但是当时结婚的时候老人说这个房子是给儿子儿媳买的,现在离婚了这个房子可以算做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吗。男方把女方打了,但是验不了伤,只是把鼻子打出血了,证人只有一个6岁大的儿子,这样可以算是家庭暴力吗。
2010-08-19 16:02 LDh7051(黑龙江-大兴安岭)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石玉成律师  2010-08-23 16:35
一、如果能证明结婚时老人是明确表示房子赠与儿子儿媳(可以找当时在场的人证),这套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证明不了,就是一方婚前财产。

二、认定家庭暴力的法定标准 
   最高法院对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把家庭暴力界定为“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根据这一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对家庭暴力作如下理解:1、家庭暴力是行为人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即家庭暴力具有类似于刑法中故意伤害罪等“结果犯”的特点,没有一定的伤害后果,不能认定为家庭暴力。2、家庭暴力造成的家庭成员的伤害后果,包括人身和人的自由受到的侵害以及精神的伤害。
根据你提供的材料分析,很难证明家庭暴力的成立!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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