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对方不到庭,房产分割与抚养费何处寻? 03年结婚,婚后一女,现6岁。年初起诉离婚,对方不到庭,庭上要签字,说如果签字后就没有权利再要房产和抚养费了。不知道是不是理解得不对。请给分析。房产是一处农村自建房。男方从07年底就找不着了,他的亲戚朋友都找过,找不到。
2010-08-17 10:09 taianr……(山东-泰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8月17日 10时16分
你说不是很清楚,不太还给你解答;
房子如果是你们结婚之前盖的,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你无权分割;
抚养费,只要是你抚养孩子,就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房子如果是你们结婚之前盖的,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你无权分割;
抚养费,只要是你抚养孩子,就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2 于柱律师 2010-08-17 10:14
那就不要随便签字,抚养费一地要要的,我看你还是申请认定他失踪吧。可以打电话详细咨询我 13011735168 0531-86969396 于律师
3 2010-08-17 10:19
山东杜律师15153189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