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理赔 律师,您好!我在内蒙古包头一家钢构厂工作,13年6月8日在工作时被叉车砸伤,大脚趾和挨着的脚趾头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疗一周,目前已经出院,拄双拐,在工厂养伤。工厂说没有给我们上社保中的工伤保险,而是上的太平洋的商业险。我工作期间的月工资为三千元。目前还没有进行工伤鉴定(估计为9级或10级)。想咨询您我这样的情况怎样进行伤残理赔,大概的赔偿额度能到多少?谢谢!
2013-08-01 16:35 小王77(内蒙古-包头)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电话:18018220358 2013年08月01日 18时35分
1是工伤,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根据 鉴定结果计算,最后提起劳动仲裁索赔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
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
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8-01 16:45
按照收入计算赔偿
3 孙新律师 2013-08-01 17:21
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应该由单位按工伤标准进行赔偿的。是否继续在单位上班,赔偿项目及赔偿数额是不同的。如果继续上班,赔偿数额少一些;如果不准备上班,一次性赔偿的数额多些。如需更详细的咨询,请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