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纠纷 我家有一套企业产平房两间,原是我奶奶的名字,我奶奶又五个子女。我父亲82年结婚后一直同奶奶一起生活。在九几年的时候因为采暖问题房产改到我父亲名下,但其他几个子女并不知道。现在我奶奶还在世,得癌症。几个子女觉得房子有他们一份。如果打官司,是否认定房产有效,能不能分给他们。我奶奶有退休金,每月给我父亲70-200元生活费。其他几个子女除过年过节以外并不给钱,只是偶尔来给买些吃的。
2010-08-18 23:20 Xgu9585(天津)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0-08-19 10:20
一般的,不能要求分割。
2 齐志龙律师 2010-08-19 10:37
您们的房屋涉及到承租权的问题,首先需要看房屋企业产承租证承租人是谁的名字,如果是您父亲的名字,在没有证据可以推翻的情况下,承租人是您父亲的,他人无权要求,您奶奶的其他合法财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3 孙新律师 2010-08-19 11:43
现承租人是你父亲,作为其他子女应很难推翻。
4 孙新律师 2010-08-19 12:22
房产应当属于你父亲的。其他人无权主张权利。
5 孙新律师 2010-08-24 09:51
现在承租人是你父亲,不用分给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