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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情况可以赔偿吗?
这样的情况可以赔偿吗? 您好,是这样的。我去年十月份在一家公司的工作,负责电话招聘。但是公司一直没有跟我们签过合同,刚开始去的时候说是招3个月,3个月完了之后又说招到年底,年底之后又说要招到今年3月份,五一之后又说招到6月份,6月份之后又说可能今年会一直招,然后七月份突然又说八月底就结束了,我们就没办法做了。这期间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但是有买五险一金,工资由外派公司代发,我们跟外派公司没有签订合同。平时上班也不需要打卡,发工资也没有工资条给我们,之前工资不对劲找他们要才给我们发了一封%
2013-07-29 12:55 selala(广东-深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7月29日 13时33分
你需要有证据证明你从去年10月开始到现在都在公司工作,你可以找个借口让公司开一份在职证明,写明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在公司工作的。有这样的证据之后就可以得到赔偿。
2 江珍来律师  2013-07-29 13:13
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赔偿你双倍工资差额,具体计算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要注意一年的仲裁期限,超过一年的话,就不能获得支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没有购买社保的话一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3 刘青芳律师  2013-07-29 13:14
你好,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4 110网律师  2013-07-29 13:16
可以要求9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另外,如果公司解雇你,还可以要求两个月的赔偿.共计十一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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