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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问题,不知道试用期合同如何定义的
合同问题,不知道试用期合同如何定义的 前天老板给了份试用期合同,说是6个月试用期,转正后签的是3年5个月,老板说1年1签的试用期为2个月,以此类推3年的合同试用期就是6个月,想请问下是否如老板所说,还是另有其他?这样的合同是否合理?
2013-07-28 19:31 allian……(江苏-南京)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葛涛律师  电话:15366007199  2013年07月29日 09时36分
您好: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 110网律师  2013-07-28 20:02
合同不合法,超过法定部分的试用期无效视为正式合同期限。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3 姚丽君律师  2013-07-29 13:00
规矩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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