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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无理由强行拆除我们的房子,我们要补偿!该怎么办?
政府无理由强行拆除我们的房子,我们要补偿!该怎么办? 我们是江苏建湖县城中心河两侧的24户居民。政府于2013年7月4日,要治理河道,动用了七部门及公安部门,约500多人,强行拆除河两侧的24户房屋。政府定为“违章建筑,零补偿”。我们的房屋不属于违章建筑,理由有三条:
   (1)房屋所建的时间20年以上;
   (2) 98年规划航拍图上均有;
  (3)建房时交了费,村开了“建筑管理费收据”。
2013-07-22 09:45 田为和(江苏-盐城)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7月22日 09时48分
可以要求赔偿的。
2 孙新律师  2013-07-22 09:51
不赔偿显然不合法,收集证据,诉讼维权
3 110网律师  2013-07-22 09:57
该行政行为涉嫌违法,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确认拆迁行为违法并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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