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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没用理由强行拆除我们的房子,我们要补偿!该怎么办?
政府没用理由强行拆除我们的房子,我们要补偿!该怎么办? 我们是江苏 建湖县城中心河俩侧24户居民。政府于2013年7月4日,动用了七个部门及公安部门,约500多人,强行拆除河的俩侧24户的房屋。政府定为“违章建筑,零补偿”。我们的房屋不属于违章建筑,理由有三条:
   (1)房屋所建的时间20年以上;
   (2)98年政府规划的航拍图上均有;
   (3)建房时交了费,村开了“建筑管理收据”。
2013-07-22 09:13 田为和(江苏-盐城)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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