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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台湾法院的判决书,继承弟弟在台的遗产,
我有台湾法院的判决书,继承弟弟在台的遗产, 弟弟在大陆有房产,我能不能申请认可台湾裁决,然后继承。应该向谁申请认可?已相隔十余年有没有时间限制?
2013-07-17 12:37 cnsgsh……(广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徐志远律师  2013-07-17 12:44
不能,你应该在国内起诉继承。
2 110网律师  2013-07-17 14:34
你好,申请由取得民事判决的一方当事人向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须附有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书正本或证明无误的副本、证明文件。
申请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应当在该判决发生效力后一年内提出。
因此,你的时效已过,可考虑在大陆提起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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