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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面积差异追讨差额追诉期问题
购房面积差异追讨差额追诉期问题 你好,我在2009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办理了房产证,到最近才发现面积有差异,而且差异大于3%,所以想向发展商追讨差额,但发展商以民法通则135条为由,说已经过了两年的追诉期,不予受理。是否有此项规定?谢谢!
2013-07-15 15:01 dgpsl(广东-东莞)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7-15 15:09
结合具体情况的
2 江珍来律师  2013-07-15 15:03
有时效的规定的。
3 宋鑫律师  2013-07-15 15:10
你好,诉讼时效为2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4 孙新律师  2013-07-15 15:11
有时效的规定,但是具体需要结合案件的情况判断。
5 110网律师  2013-07-15 15:19
诉讼时效为2年
6 梁森律师  2013-07-15 15:25
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算。结合具体情况。
7 110网律师  2013-07-15 15:31
你好,有时效规定的,具体要结合案情判定是否过期。
8 陈晓云律师  2013-07-15 15:35
受理是法院的事
9 江林律师  2013-07-15 16:04
这个叫诉讼时效,不管是否过期,你都有权利追究,支付法院怎么判,那是法院的事情。
这个期限一般从权利被侵害或知道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你可以去法院起诉,协商看来是解决不了的。
10 110网律师  2013-07-17 09:53
诉讼时效2年。可以以你办理房产证时为起算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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