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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报酬的几个问题
关于劳动报酬的几个问题 我从20岁62年高中毕业,就被地方政府安排到教育和党的基层干部工作,现已经履行了教师职务(60年—81年)20年和党的基层干部岗位职责(82年—99年)17年,已到退休年龄57岁了。由于是民师和乡政府聘用干部,时任领导让先回家等候安排,,后因领导变动,即没安排又没给任何待遇,就拖了下来。为此,最近我已按劳动法起诉到法院,要求以退休办理应享受有关劳动报酬待遇(已立案)。1、请教是否会按最近新修改的劳动合同法审理?2、我诉求按退休解决劳动报酬,是否会达到目的?3、对此我应做好哪些开庭准备以备不测。
谢谢
2013-07-10 10:25 zzh654……(河南-郑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7-10 10:32
对你自己的主张的提交相关证据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07-10 10:33
诉求按退休解决劳动报酬
3 110网律师  2013-07-10 10:40
教师职务:(60年—81年)工龄20年有相关证据以及证人证言和其他材料证实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基层干部职务:(82年—99年)17年有关的证据证实劳动事实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4 110网律师  2013-07-10 11:05
建议请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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