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通过什么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我在一家国有单位工作快三年,但是我们的用工方式属于劳务派遣,在09年11月23日进入该单位后,当时到2010年1月底才发的第一次工资,我于2012年9月3日早晨提出了辞职报告,当时领导就已经批准了,后面我把工装退回到公司综合,交接工作表等都交到综合上,之后单位以各种理由不跟我解除劳动合同,我9月份离职后再也没有发过任何工资....我想问一下:我现在能要求他们给我解除劳动合同吗?是不是还可以让公司给我补交社保??
2013-07-09 17:54 莫名MM(新疆-克拉玛依)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徐志远律师 2013-07-09 18:01
可以要求单位出具经常合同证明,辞职不能交保了。
2 王来江律师 2013-07-09 18:07
你的合同应与派遣公司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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