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钱我在外租房作为员工宿舍,但租房合同未期满我离职了公司要我承担离职后所有房租费用 各位大律好,公司给钱我,以个人名义在外租房作为员工宿舍,但租房合同未期满我离职了公司要我承担离职后所有房租费用,我想这样合理吗?
2013-07-08 21:48 chenyh……(广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电话:13925083225 2013年07月09日 01时07分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你提前三十天是可以正常、合法的离职的,公司任何形式的扣款都是不合法的。
2 110网律师 2013-07-08 22:47
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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