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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金问题
赔偿金问题 公司由于组织变更,成立新部门,由于岗位性质,罢免原部门经理,经理不同意,经过协商员工不接受新岗位,又担心在公司对其他员工造成影响,没有办法之下公司提出协商离职,在没有签订离职协议之前,公司还是考虑想要留用此员工,希望员工自己考虑一下,员工回复不留,公司希望员工慎重考虑并批准员工休假一星期,员工上班后回复还是不想留在公司,并提出要求公司在赔偿金中包含提前30天的代通知金,还要求休假工资正常发放,本月福利正常发放。请问:
1、员工要求的待通知金是否合理?
2、工资正常发放,福利正常发放是否合理?
3、此种情况是否属于调岗没有达成一致,是否符合第40条或劳动法第31条?
麻烦尽快回复,谢谢!
2010-08-12 21:06 rzl(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0年08月12日 23时07分
待通知金没有法律依据,双方协商的,可以。
事假可以不支付工资。
福利待遇支付根据公司规定确定。
属于单位单方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需经过劳动者同意,否则属于违法辞退。
2 110网律师  2010-08-12 21:14
1、合理
2、福利不是工资的一部分
3、不符合四十条
3 孙新律师  2010-08-12 21:21

          QQ:441852327 
4 周泽高律师  2010-08-12 21:28
正常休假应该支付工资。属于自动离职
5 110网律师  2010-08-12 21:34
   此种情况你公司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之规定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该员工一个月工资。我不知道该员工所要求的提前30天的待通知金是什么,但应当就是上述规定中所称的“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你公司希望马上解除劳动合同,该员工的要求就是合理合法的,如果你公司采用的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则该员工还必须在你公司工作一个月,如果其不工作,其要求的“待通知金”就是不合理的;至于其休假期间的工资及福利是否应当发放,要看你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6 陈晓云律师  2010-08-12 21:49
1、合理;
2、合理;
3、属于。与1问实质一样。
7 祝永根律师  2010-08-13 17:09
你好!
如员工主动要求离职的可以不给补偿及代通知金的!员工至离职前工资福利都应当发放的!单位辞退员工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
北京律师祝永根
电话:13141427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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