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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2010年3月登记结婚,女方户口还未迁入男方(同一个镇内)。男方村委要求勒令参加2010年8月中旬的查环查孕。请问,婚后未生育第一个小孩之前,可否拒绝参加查环查孕服务?(注明,女打算2010年9-10怀孕的。而且8月初已经自费到当地镇能医院进行孕前检查)

村委工作人员称,如果我吾参加此次查孕,会被罚款?
请问,我的案例,村委罚款有何法所依?
2010-08-12 13:04 叶斯(广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0年08月12日 13时07分
女方还没有生育过小孩,可以不参加查孕,村委会无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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