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劳动争议问题,急急急! 本人于2007年1月起至今就职于一房地产公司,试用期2月,工资1000,转正后工资1500, 去年加薪为1800,但是该公司从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个人交纳任何保险费用,并且每周工作只是周日单休,现在公司投建项目已基本完工,面临债权转让,而且现在变相排挤员工让其自动离职,以减少公司补偿费用,请问如果本人现提出辞职,是否可以向其索要补偿及补交社会保险等?
附:该公司每月工资以现金形式发放,并未给员工提供工资条,如果提供证据,本人应该准备哪些有利材料来举证?
附:该公司每月工资以现金形式发放,并未给员工提供工资条,如果提供证据,本人应该准备哪些有利材料来举证?
2009-01-13 10:30 amying(天津-南开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舒瑜律师 2009-01-13 10:34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从08年2月开始可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要求支付周六加班工资及补交社保等。
可找证人。
要求支付周六加班工资及补交社保等。
可找证人。
2 孙新律师 2009-01-13 11:17
补偿一个月工资,08年2月至金克主张双倍工资,足额补交社保费用,支付加班费。
3 孙金刚律师 2009-01-13 12:00
你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合同关系。